海岸为蓝

夜长梦多。

海风 | 日不落 · 第二章


秦岚x吴谨言


这次是浪漫疯子五斤盐,还有什么都懂就是爱逗小狗的姐姐。


(努力周更ing


 

“秦岚在看剧的时候,会站帝后、令后、傅璎哪对cp呢?”


演员听完了题目,侧着脸撅了撅自己的嘴巴。这实在是一个没什么新意的问题。可是这问题也并不算赖,至少让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再次把答案说出来,可以向全世界再次理直气壮地表明她的立场。


“这还用问吗?肯定是我和璎珞啦。从本我的角度出发,”我把眼神稍稍地往地面下坠了几秒,加重了“本我”两个字的语气:“你们难道不觉得,我们才是最完美的cp吗?”


演员真漂亮。看着镜头说话,笑起来眼睛亮晶晶的,说什么都好听。采访完了,主持人请我最后插一束花,然后有意无意地闲聊几句,作为节目的收尾。


“我觉得你像百合花,又洁白又水灵,非常美丽动人。”


“但是,我没有那么香哎,”我把那枝百合轻轻放在一边,专注于眼前花瓶的样子。已经很满了,再加上百合那样大朵的装饰,就显得有些拥挤。


“我觉得我更像那种路边比较平民的野花,好接近,”我伸手拿起另一束白色的小花:“不需要特别多的养护和滋润,只要我有光,就可以和光一起生长。看起来很质朴,也不耀眼,但是让人感觉很纯粹、很真诚。”


虽然不知道你是不是一个喜欢花的人,但是我敢肯定,你一定见过那种花。乡间的小路或是公园的草坪,到处都能看见它开花的印记。小的时候,我很喜欢把它白色的花瓣一片一片地撕下来,然后用指尖揉搓金黄色的花蕊。那花蕊圆圆的,像一轮小小的太阳,可是并不灼烫。我喜欢这么做,是因为它非常柔软,还会在我的手上留下一种雨后青草的味道,让我觉得很舒服。


长大了一些以后,有人曾告诉过我这种花的名字——小雏菊。那个人还说,如果你在秋天撒下一把种子,那么第二年,漫山遍野的雏菊会和春天一起到来。那些花儿将开过整个盛夏,又回到秋天凋谢;在她们的生命里,冬天将会永远缺席。遇见那个人以后,我也再没撕过那种花。


后来的后来,我收到过很多人的花束,万人簇拥,盛大非凡。手机、摄像头和闪光灯记录下我捧花的样子,我站在人群中间成为注意力的焦点。但是,我还是会在许多暮色四合的黄昏里,独自想起一朵雏菊的花语:天真、希望、和平,纯洁的美——


以及,深藏在心底的爱。

 




睡不着的夜晚总是过得很快,总觉得还没怎么睡下,就已经天亮了。吴谨言模模糊糊地感觉有人拍她的脸,跟她说话:


“小鬼,我今天要早点去背书,你自己在楼下买点吃。听到了不?”


“嗯……起来了,起来了……”


出了楼道便是朝阳。金色的阳光照过来,照在路上一片柔光。北京九月中旬乍起的秋风,已经稍稍有些凉意;穿过楼宇间并不宽敞的缝隙,更要凌烈几分。吴谨言还从未感受过这样的风,不禁把脖子往衣领里缩了缩,加快了步子。


大概是许多人都要抄近道的缘故,脚下曲曲折折的红砖路里竟长出了几株小草,一缕野花。早上仍是安静的,只偶尔听见街巷里有人按动了车铃,“叮叮叮,叮叮叮……”地响。


早餐店就在这条巷子里。吴谨言循着味道走进一家小店,关上推拉的玻璃门,一下子就觉得暖和了许多。小店是一对夫妻开的,铺面不大,灰色的水泥地也没铺瓷砖,显得有些过于简陋——但是煎出来的饺子却很香,老远就能闻到。吴谨言喜欢这家店。她最爱看老板娘做蛋汤,手拿着鸡蛋在碗边儿上轻轻一嗑,金黄的蛋心就和蛋清一起溜到碗里去。鸡蛋搅好了,用热汤淋上,就像在碗中开出了一朵花。再撒上一把绿泱泱的葱花儿和香菜,滴两滴香油,味道勾人,颜色也好看。


北方人亲切,说话敞亮。大爷一边煎饺,一边就唠起嗑儿来:


“姑娘儿,也在这儿学校念书啊?”


那热乎劲儿,说得像自己家姑娘似的。


“哎,念书呢。”


“念书好哇,多读书,多读书。”


饺子在锅上翻了个面儿,水珠落入油锅里,发出一阵“滋啦滋啦”的声音。大片白色的水汽升腾起来,让吴谨言一时间看不清大爷和蔼的笑脸,大爷也看不清吴谨言眼神里欲言又止的神情。


吃过早点出来,时间还很充裕。吴谨言不得不承认,北京的秋天真的很美。都江堰有河,也有山,但是绝没有这样高、这样蓝的天空,没有高大的古木和金黄金黄的落叶。北京的太阳也总是那么亮堂,空气里没有湿漉漉的水汽,只有金灿灿的阳光。就连灰尘也被风卷起,如同大地的精灵在空中起舞。多么明媚的世界,仿佛容不下一丝烂泥的污垢,也听不见一声微小的叹息。


在这样的秋天里,吴谨言没有想要早早去学校的欲望,便穿过马路到对面的小公园去。公园不大,可是很漂亮,高高低低的草地里开着各色的花;人也不多,只有老头子和老太太在广场上打太极。她随意溜达着,却在拐弯处的地方意外地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

“哎?采儿姐?你不是去背书——”


“就在这儿背嘛,空气好,咋个了?”


手上还真拿着书。


“那我用你一分钟,得不得行咯?”


小狗眨眨圆圆的眼睛。


“说。”


“那个,秦岚姐姐她——”


“呦呦呦,这么快就叫上秦岚姐姐了?”


应采儿这孩子,就爱拿人短处打趣儿。


效果也明显得很,吴谨言的脸立即羞了个通红。


“哎呀,秦岚姐姐怎么了嘛!多好听呀。”


“那可不行。所有人都叫秦岚姐姐,你也叫秦岚姐姐,那怎么能让她记住你呢?”


小孩儿就是好骗。吴谨言真在心里仔仔细细想了一番,可惜暂时没想出结果。


“先不说这个咯,我回头一定想一个不一样的出来。你是她同桌嘛,你就跟我讲讲,她平时都喜欢些撒子?”


“我可跟你说了,别打我同桌的主意。”


应采儿笑着摇摇头,作势要端起书来背,惹得吴谨言轻轻打她肩膀。


“应!采!儿!”


“哎呀,你怎么就这么笨呢?秦岚她也是个女孩儿嘛,女孩儿喜欢什么,她就喜欢什么。花呀草呀一切好看的东西,她都喜欢。”


“花……草……?”


“一分钟可到了哦,小屁孩儿。你慢慢想你的秦岚姐姐吧。”


应采儿一面又插科打诨,一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溜得老远,生怕再次受到一记猛击。可是吴谨言这会儿正细细端详着路边的小花儿,并思考着如何对它们痛下杀手——才没工夫理她呢。


“她那么好看,我得挑一束最白、最干净的,才能配得上她。”


太阳升得高了一些,照在吴谨言的脸上。她渐渐地跳起舞步,渐渐地深入花丛,左顾右盼,寻寻觅觅。谁也说不清那种感觉:给自己喜欢的人制造一个小小的礼物,就像是给彩虹涂上颜色,给天空挂上云彩,能够亲眼看到某种美好在自己的努力下催化、绽放。她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呼吸,自己的心跳,以及逐渐升高的体温。她想象着那人收到花束之后的笑意、惊喜的神情,甚至是一个拥抱。


上帝用七天创造世界,吴谨言想用七天制造盛大的浪漫。


第一天,创造了光。


她送的是一束小雏菊,便签上写着“早安,亲爱的山风姐姐。”


秦岚笑着问她山风姐姐是谁,她说岚就是山和风,所以山风姐姐就是你咯。


第二天,创造空气和水。


她去文具店买了一把小刀,这样采起花来会更方便,割下来的花也更干净、更利落。那天早上送的是一朵太阳花,便签上写着“早安,可爱的公主殿下。”落款是“太阳骑士”。


秦岚问她,难道我是公主殿下吗,她说是呀是呀。


第三天,陆地,海和植物慢慢浮现。


她送的是几片木芙蓉的花瓣,用胶水粘成一朵完整的五瓣花的样子。因为她觉得一整朵太大,有点儿过于夸张和艳丽,不怎么适合秦岚。便签上写着“早安,美丽的天鹅小姐。”落款是“你的小鸭子”。


秦岚笑出了声,说这下好了,我们连人都算不上了。她给谨言看放在自己脚下的酸奶瓶子,里面盛了清水,插着她送的花。


第四天,日月星辰开始轮转,上帝定昼夜、节令、日子和年岁。


她送的是许多种颜色的月季花瓣,装在小小的透明玻璃瓶里——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漂流瓶,上面还带着软木塞。瓶子边上系着用绳子栓好的纸条,打开一看,上面写着“早安,每天都很好看的女王陛下。如果你拥有每一种颜色的月季花瓣,就可以年年月月直到永远。”落款是“忠心的大臣小吴”。


秦岚说彩色的花瓣真好看,可是你写的纸条又是瞎编的,怎么直接把我从公主变成女王了。谨言说,那是因为国王昨天去世了,你现在就是女王啦。


第五天,动物们开始行走。


她送的是一种紫色的花。每一朵都很小,但是紧紧挨着,组成一个圆球。许多支合成一束,也没有叶子,样子很好看。吴谨言不知道这种花的名字。便签上写着“早安,月亮小姐。我觉得你好像是紫色的。”


那天轮到秦岚值日,谨言过来的时候,她正在讲台上背对着她擦黑板。秦岚做什么事都很好,黑板也擦得很干净、很有条理,让人感觉很舒服。吴谨言在窗户外面看了一会儿她的背影就走了,把花和便签放在她的座位上。那种感觉也是紫色的,是折叠的忧郁,是浓情中的惆怅,是某种抓不住的流星划过的哀伤。


第六天,上帝创造了人类,文明因此而诞生。


她送的是一个吻。没有便签。


谨言说,对不起呀山风姐姐,今天我没有采到花。秦岚说没关系,你送我的花都还好好地养着呢。谨言说,可以拿出来给我看看吗?于是她捧着装花的酸奶瓶子走出教室。那天是一个很好的晴天,清晨的阳光洒在长长的走廊上,大片大片的霞光笼罩着她们。秦岚一步一步地朝她走过去,花的影子摇曳在她的脸上,晃动的水光在她指缝间明亮。谨言看了看说,这些花儿养得真好看,那好吧,你闭上眼睛,我奖励你一个礼物。


“不要睁开哦。”


谨言的心扑通扑通乱跳。她踮起脚尖,在秦岚的额角上一吻。这吻的分量按捺着,没有太重,很温柔;隔着一层薄薄的刘海儿,很轻,很轻。


她吻完便笑了,转身就跑,满心欢喜。


“什么礼物嘛。”


秦岚在后面小声嘀咕。


第七天,上帝歇息了。


吴谨言实在找不出公园里还有什么别的花了,只好空手套白狼,照例出现在窗户边上。秦岚却说,谢谢你的花,我也要送你一个礼物,晚餐的时候我在楼下的石凳子那里等你,但是要记得吃饭。谨言心里炸开了花,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个消息,可嘴上却只说着好哇好哇,谢谢学姐,那我们晚上见。


吴谨言一整天都没心思听课。她从没觉得一个白天是那么地漫长:心思总不在书上,只是在每一天的清晨里来回徘徊,再偶尔钻出来想象着黄昏该说些什么话,又该做些什么样的动作。她想起那天早上的晨曦勾勒出秦岚侧脸的轮廓,她长长的睫羽在风里轻轻颤动;那天秦岚手中捧着一把彩色的花束,阳光穿透透明的酸奶瓶,水波荡漾着粼粼的碎片,以及浮动的花瓣;她想起她解开玻璃瓶软木塞上的丝线,用的是那样一双修长的、好看的手,连指尖都泛起晶莹的樱色。


还有秦岚笑起来的时候。吴谨言也不知道为什么,好像在某一个瞬间,她突然回到了那年小时候的春天。古旧的院子里,小小的一个她,无意间推开了阳台的门。古老的桐树开满了一大簇一大簇紫色的桐花[1]——一朵一朵地吻开了一冬霜雪,一朵一朵地缀满了枝丫,一朵一朵地覆盖了整个庭院的桐花。深深浅浅的紫色蔓延开来,一种浸染了柔意的温暖、一种充满了甜蜜的梦幻,或默默相依、或有意无意地在她的心湖里荡开了一湖涟漪。


随着人生的时间线被逐渐拉长,随着岁月一天天地长大,童年的许多碎片都开始沉睡,湖面也会恢复平静。直到那个人走过来,往湖心里投了一颗雪白的石子,溅起的水花映出旷绝的美丽,于是万物开始苏醒。


“‘烟光凌空星满天,夕阳紫翠忽成岚。’吴谨言,你来说说,这里的‘岚’是什么意思?”


“岚,就是山和风,就是紫色的桐花,”她坐在座位上,如同做梦一般地答道。教室里的同学们都哄堂大笑起来,弄得她脸都红了。


 

黄昏总是要来的。这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,有逐渐变换的天色,有踱步捡拾果子吃的黑色小鸟,还有在风里掉落的叶子。吴谨言只买了两个白馍馍就过来了,没想到秦岚还比她先到。


她旁边放着一个不锈钢的饭盒,还没有打开。那是秦岚的爸妈专门回家做好了送给她的,菜肴也往往荤素齐全,丰盛得令人羡慕。秦岚有时候在办公室吃,有时候在教室里吃,大多数情况还是在外面的石凳子上和天、云、树和鸟儿一起吃。这个点大家都去食堂吃饭了,反方向的石凳那边倒是很少有人经过。当然啦,班主任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总之成绩稳定就好,吃饭想在哪里都是无所谓的。


吴谨言看着秦岚坐在那里,秦岚坐在那里看天。她忽然想起有一次课间上楼去倒办公室的垃圾,却刚好看到秦岚一个人走向楼梯间的背影,身形挺拔而优美,步伐安静而轻柔。她就那样从光明走进暗处,然后一点点地在视线里变幻着光影,就会在一刹那间觉得,她就像现在坐在石凳子上看天一样,怎么那么孤独。


“山风姐姐!”


小狗愉快的声音只想逗姐姐开心,把心里的想法藏得紧紧的。


秦岚仿佛是从一场遥远的梦中惊醒,朝声音的方向望过来。


一个属于吴谨言的微笑,绽放在秦岚的嘴角。


小狗觉得,这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奇迹。


“你来啦?晚上吃的什么呀——这么快!”


谨言得意地扬了扬手里的塑料袋。


“吃这个呀,很管饱的,还便宜呢。”


“你晚上就吃这个呀,小心长不高哦。”


秦岚一面说着,一面打开饭盒。上层盛菜,今天是板栗烧鸡、土豆炒肉丝,还有热乎乎的冬瓜汤;下层则是满满的白米饭。她很自然地把筷子塞给谨言,自己用勺子开工。


“你也吃点,还在长身体呢。”


“哎?”


“我可没让你白吃,每天早上要给我送花;或者别的什么也行。”


秦岚本来想朝着谨言wink一下,没想到以失败告终,惹得对面的人咯咯地笑起来。


“终于找到一个和我一样不会眨一只眼的人了!”


“谁说的,我会的嘛!刚才只是失误……”


“那姐姐再给我示范一下?”


“喂!小心礼物不给你了!”


“什么礼物啊,神神秘秘的。”


“吃完给你。”


秦岚吃饭的时候很安静,反倒是吴谨言的嘴叨叨个不停。大到今天上的什么课,小到中午看见学校栏杆那里钻出去一只小花猫,反正只要是她看见的、经历的事情,她总能给你叽叽喳喳地描述一番。秦岚倒也不嫌烦,一直用温柔和赞许的目光听她讲话,时不时附和两句。


有时候一只小鸟从她们面前经过,秦岚会告诉她这种鸟叫乌东,有点呆呆笨笨的。吴谨言问乌东就是乌鸦吗,秦岚就被她逗笑了,说当然不是啦,它们是两种鸟类。吴谨言说这实在是太麻烦啦,还是都叫它们黑的鸟比较好。


“好好好,听你的,都是黑的鸟。小白猫也擦擦嘴,吃成花猫脸了。”


秦岚笑着递纸巾给她。


“你先给我看礼物,我再擦嘴。”


这招儿倒是学的挺快。


秦岚拿吴谨言没办法,只好从怀里掏出一个白色的包裹。


“你要的舞鞋——钱我还给采儿啦,这算我给你的礼物。”


“这可不行,”谨言摇摇头:“不能让你给我花钱的。”


“我也不是让你白收礼物的哦。这双舞鞋,我想买你的故事。”


“买我的故事?”


“对呀。你说这双舞鞋要买来送人,我想知道你要送给谁,为什么送给她。”


一阵风吹过来,白桦树的叶子发出哗啦啦的响声。吴谨言在犹豫。虽然听上去有点别扭,但是她心里其实不怎么想让面前的人知道自己打算学舞蹈的事情;她会不会和别人一样,觉得一心想着跳舞的人,就是文化课过不了关,打算换条路混日子过的人呢?她的成绩那么棒,又在重点班里,会不会因此嫌弃自己呢?她对自己这么好,也许只是因为自己老是粘着她不放吧?她到底在想什么,怎么偏偏问起这件事情呢?


许多疑问和想法在短暂的沉默里乱成一团麻线球,怎么理也理不清楚。


“我是想送给……”


侧脸,抬眸,撞上秦岚弯弯的眼睛。那一瞬间,谨言忽然觉得,再多的考虑都是多余的。单凭这双眼睛,她就知道她不会是那样的人。


“送给我自己。姐姐,这是送给我自己的舞鞋。说出来也许你不信,我来北京上学,就是为了舞蹈来的。我妈想让我过来多读点书,我想的是来这里跳舞。这事儿我从小就开始练,我也知道这条路很苦:吃不了好的,睡不了饱的,还得节衣缩食省着钱养它。我有时候一个人对着镜子练,扯着筋骨哭,但就是没想过,说我再也不跳了。”


“你明知道这么苦,为什么还要做这件事呢?”


“我也不知道,”谨言把脸转过去,望向很高很高的天空:“也许是我习惯了吧。除了跳舞,我还能做什么呢?我感觉从我遇见她的第一天开始,我的命就跟她紧紧地纠缠在一起了,想甩都甩不掉。可能我不是站在最中间的那个人,但是跳舞就是我的命。”


“谨言。”


秦岚的声音听起来温柔又坚定。


“嗯?”


“你转过来,看着我的眼睛。”


谨言乖乖听话,转头看到两汪闪闪的秋水,粼粼波光。


“谨言,我想认真地告诉你:你是一个有梦的人,是一个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人。这真的很了不起。我会永远为你骄傲。”


秦岚伸手,用指尖把谨言散落的发丝别在耳后。


恍惚间的愣神带来敏感的触觉。她的手好凉好凉,像是上辈子折翼的天使。


“你的故事,我很喜欢。这双舞鞋,我一定要送给你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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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 桐花的花语是情窦初开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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